台灣大學未來可能在泰國設立分校,教育部表示依現行法規許可,但學校不得使用學雜費到海外成立分校。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泰國教育部近日宣布,許可台灣大學在當地設置教育分支機構。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長李彥儀表示,目前已在海外設分校的有銘傳大學,台大並非首例,但以國立大學來說,確實是一項突破。她表示,目前法規允許大學可到海外設分校,但規定學校必須款項清楚,做到專款專用,並且不得使用學雜費到海外成立分校,必須由校務基金自籌款項支應。銘傳大學於2013年獲准在美國密西根州設分校,成為台灣首例在美國設立分校的大學。台大近年來也積極赴新南向國家招生,近日首度獲官方認可宣布,可到當地設置教育分支機構,另一所獲准的為美國的卡內基美隆大學(Carnegie MellonUniversity)。李彥儀說,站在教育部的立場,凡是有助於推動新南向的教育政策,部內都會表達支持。目前台大對於雙方之間的合作,仍有許多尚未確定之處,她將會持續關注。但她也提醒,國內大學要到海外成立分校、或是學位學程,在法規上雖然可行,但仍須注意,設立分校使用的校務基金自籌經費,當中不能包含從學生取得的學雜費。她表示,從泰國方面的態度看來,是很歡迎台大到當地設置分校,但未來仍須視台大決定,決定是設置分校、分部或學程,目前台大仍不確定未來方向為何,教育部都會表示尊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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